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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方法與歷史哲學

【史學方法與歷史哲學】 掌握歷史與歷史學的意義與範圍,通曉歷史研究的方法及理論,知悉史學研究者所須具備的品質和素養,明瞭歷史知識的性質及其建立的過程與步驟,了解中西史學傳統與歷史哲學的源流。藉以養成學員對歷史研究具有專業的知識水平及嫻熟的學術研究的能力,而對中西方的歷史哲學亦兼具一定的知識基礎。 I. 「歷史」與「史學」 「歷史」與「史學」雖然密切相關,但本質上是指兩個不同的概念,在中文語境中尤其需要嚴格區分。 ### 1. 歷史(History) - 指人類社會過去實際發生的一切事件與過程本身。 - 它是客觀存在的「過去的事實」,無論有人記錄或沒有人記錄,它都曾經真實發生過。 - 特性:   - 一次性(不可重複、不可實驗)   - 整體性(所有事件同時發生,互相影響)   - 已經消逝(我們只能透過「遺留物」去接近它) - 例如:秦始皇焚書坑儒、鸦片战争、日本侵华……這些事件本身就是「歷史」。 ### 2. 史學(Historiography) - 指人類對歷史的認知、研究、書寫與詮釋的學問與活動。 - 它是主觀的、當下的、持續變動的。 - 核心問題是:我們如何知道過去?我們憑什麼說某件事「曾經這樣發生」? - 包含以下幾個層面:   1. 史料(historical sources):一切可以幫助我們重建過去的遺留物(文書、考古遺跡、口述、圖像等)   2. 史法(historical method):搜集、鑑定、解讀史料的規則與技術(內外證批判、互證、版本學、考古學方法等)   3. 史觀(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對歷史的解釋框架(唯物史觀、文明史觀、年鑑學派、後現代史學、全球史等)   4. 史著(historical writing):最終呈現的歷史敘事(史書、論文、紀錄片等) ### 簡單比喻 - 歷史=已經死去的真實過去(屍體) - 史學=法醫、偵探、法官對這具屍體進行的調查、解剖、還原與判決的整個過程 ### 經典命題對比 | 命題 | 所屬領域 | 代表人物/學派 | |--------------------------|------------|---------...